根据教工委要求:针对本稿提建议至姜校长的个人邮箱(jiangbo158@sina.com),或直接面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丰台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教工委决定在全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副校级和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精简高效原则。
二、竞聘岗位和干部职数设置
各单位副校级干部(不含副书记)、中层干部、团委(总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属于此次岗位竞聘范围。
教工委依据《北京市全日制中学、小学、职业高中学校校内机构设置及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试行意见》,结合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对领导干部的职数重新予以核定。
三、竞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2.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突出的教育创新精神。
3.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4.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清正廉洁,严格自律。身心健康。
(二)竞聘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1.中学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新任副校级干部原则上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新任中层干部原则上男45岁以下、 女40岁以下(截至2012年7月31日前)。
4.新任副校级干部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新任中层干部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竞聘中学团委(总支)书记,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或从事团队工作的经历,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鉴于团队干部工作特点,中学团干部及小学大队辅导员初任年龄应不超过30周岁。
特别优秀的同志可破格参加干部岗位竞聘。
四、竞聘的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
1.教工委召开全系统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会议,动员部署干部岗位竞聘工作,确定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公布各单位干部职数.
2.各单位成立由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干部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校长、支委成员、工会主席、党员代表,一般为3—7人,参加竞聘的人员不能进入干部竞聘领导小组。
3.各单位要成立干部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成员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式产生,3—5人构成, 参加竞聘的人员不能进入干部岗位竞聘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干部岗位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各单位干部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干部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单位机构设置及干部竞聘岗位。学校实施方案和《基层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报批表》,上报教工委干部科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5.干部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使教职工明确干部岗位竞聘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条件、资格、程序、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
1.副校级干部岗位竞聘的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
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动员会,公布本单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竞聘职位和岗位职责,明确竞聘工作的相关要求。
(2)推荐
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均可向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申报竞聘岗位。
组织推荐:党支部(总支)、校长及校务委员会可向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岗位竞聘人选。
民主推荐:以年级组、教研组等为单位可向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岗位竞聘人选。
(3)资格审查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竞聘条件及资格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参加岗位竞聘人员,自愿填报竞聘岗位,不同职级每人只允许填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岗位竞聘。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的竞聘,该岗位干部由教工委统筹安排。
资格审查中涉及破格参加干部岗位竞聘的要向教工委干部科提交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包括该同志的基本情况和基层单位领导小组的意见,经干部科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人选。
(4)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参加岗位竞聘人员应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优势和不足、工作实绩及工作设想。演讲后各单位可视情况增加提问、答辩的环 节。
演讲答辩结束,全体教职工填写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干部、党员、教职工分类测评加权汇总的方式进行,干部的权重为40%,党员的权重为35%,教职工的权重为25%,测评结果要公示。(民主测评样表见附件5)
原则上副校级和中层干部的测评要分两个阶段进行,副校级干部审批结束后再进行中层干部的测评。
(5)组织考察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择优的原则提出考察建议人选,考察建议人选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2天)。公示期满,填写《副校级干部考察建议人选情况表》(见附件6),上报教工委干部科。同时上报拟不再担任副校级职务干部名单。
新任副校级人选由教工委干部科考察。继续留任的副校级人选由基层单位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察,考察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干部科。
(6)审批
教工委召开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副校级干部任免。
(7)公示
教工委对竞聘上岗的副校级干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8)宣布任免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布干部任免。未竞聘上岗的原任干部,其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2.中层干部岗位竞聘的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同副校级干部岗位竞聘程序要求)
(2)推荐(同副校级干部岗位竞聘程序要求)
(3)资格审查(同副校级干部岗位竞聘程序要求)
(4)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同副校级干部岗位竞聘程序要求)
(5)组织考察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择优的原则提出考察建议人选并进行考察,考察应采取个别谈话和教代会测评两种方式。教代会测评应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果同意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才能作为干部拟任人选。
(6)研究决定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
(7)公示(样本见附件8)
(8)审核备案
干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填写《中层干部审核表》、《中层干部备案表》(见附件10),上报教工委干部科审核、备案。
(9)签订聘书
校长与中层干部签订聘书(样本见附件11),聘期原则上为3年,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未竞聘上岗的原任干部,其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3.团队干部岗位竞聘的程序
团队干部按中层干部管理和使用,参加本次岗位竞聘,岗位竞聘的基本程序同中层干部。另做两点说明:
(1)干部科将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团队干部审核表》(见附件12)交团工委或少工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干部科备案。
(2)审核通过后的团干部拟任人选需提交学校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
五、组织领导
教工委、教委成立领导干部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金忠张立新
副组长:张 涛
成 员:刘占良张红旗 刘建华 钟 灵 刘建宾 牛立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科,办公室主任由张涛同志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团结,保持单位的稳定。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干部岗位竞聘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干部岗位竞聘。要按照党务校务公开的要求,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单位内部机构和领导干部职数,做到合理配置。
(四)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干部岗位竞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教工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